📌 一句话摘要
港交所修订上市规则,降低同股不同权及海外上市公司来港门槛,放宽保密递交范围,并优化申请退回机制,旨在吸引更多优质公司。
📝 详细摘要
香港交易所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发布经修订的《上市规则》,主要内容包括:将同股不同权公司来港主要上市的市值门槛从 400 亿港元降至 200 亿港元(或市值 60 亿港元且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不低于 6 亿港元);将不同投票权倍数上限从 10:1 提升至 20:1(市值≥400 亿港元时),并将不同投票权持股比例要求从不低于 10%放宽至不低于 5%(持股金额≥40 亿港元);对于已在海外上市申请来港第二上市的公司,不同投票权架构发行人的财务门槛与主要上市标准看齐,单类股发行人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并保持良好合规记录两年者,市值门槛由 100 亿港元降至 60 亿港元;五年良好合规记录者则门槛为 30 亿港元;已商业化的生物科技及特专科技公司可自由选择主板一般上市流程或第十八 A 章/第十八 C 章专章申请,不再因符合第八章财务资格而被强制走一般流程;所有申请人均可采取保密递交方式,不再局限于特定申请人类别;港交所同时优化申请退回机制,退回时除了公开保荐人名称外,还需披露所有参与准备申请材料的专业机构名称及角色并注明退回原因。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修订旨在在保持高水平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护前提下,拓宽上市渠道吸引更多优质公司来港上市,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首选上市地的地位。全文引用了官方公告及官员发言,事实准确且具有时效性。
💡 主要观点
- 同股不同权公司来港主要上市的市值门槛大幅降低。 新规将市值要求从 400 亿港元降至 200 亿港元,或市值≥60 亿港元且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6 亿港元即可申请,门槛降幅达 50%-80%。
- 不同投票权倍数上提升及持股比例放宽。 市值≥400 亿港元时,不同投票权倍数上限从 10:1 提高至 20:1;若不同投票权持股金额≥40 亿港元,持股比例要求从不低于 10%降至不低于 5%。
- 海外上市公司第二上市财务门槛与主要上市标准看齐。 单类股发行人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并保持两年良好合规记录,市值门槛由 100 亿港元降至 60 亿港元;五年良好合规记录者门槛为 30 亿港元。
- 保密递交范围扩大至所有申请人,申请退回机制更透明。 所有新申请人均可采取保密形式递交上市申请;退回时需公开所有参与准备材料的专业机构名称及角色并说明退回原因,提高透明度。
💬 文章金句
- 在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希望通过拓宽公司上市渠道,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来香港上市,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机遇,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首选上市地的地位。